2016年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第4-9期培训、卢氏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家政服务培训培训人员补贴公示
根据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三人社劳务(2013)2号)文件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长庚职业培训学校申请2016年第4-9期,卢氏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第1至13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7878703 7876397
长庚职业培训学校申请2016年第4-9期.xls
卢氏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第1至13期培训名单.xls
长庚职业培训学校申请2016年第4-9期.xls
卢氏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第1至13期培训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