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转发<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三医保[2016]61号)规定,卢氏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专门抽调专家库成员组成现场核验评估小组,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9时对卢氏百姓医院进行了现场核验及评估,并形成了综合评估报告。经过综合评估,卢氏百姓医院已具备三门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12月6日。
监督电话:0398-7878097
卢氏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1月30日